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18年12月3日发布了国核安发[2018]317号《关于颁发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标志着杭锅正式获得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从2011年国家核安全局受理杭锅的核2、3级压力容器/热交换器的取证申请起,历经整整8年。期间,杭锅按照“民用核安全设备核2、3 级压力容器/热交换器资格条件”的内容,经过多次文件澄清、自查、文件评审、模拟件制作、现场审核、会议沟通交流等环节,最终在集团及公司领导的亲自关怀和带领下,经过全公司各部门的通力配合,获得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是杭锅历史上的一项重大突破,也是公司迈向核岛设备制造行列最坚实的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今后在核电领域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